新调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7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河南省五险一金基数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6月3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通知》规定,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4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3.5元;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2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2元;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0.5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7月1日起施行。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你的五险一金需要多缴吗?
五险一金由单位缴纳,五险缴到社会保障局,一金缴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基数以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或以新参加工作职工的第一个月工资。
五险一金的计算
1.养老:单位按基数的20%缴纳(2000*20%=400元),个人按基数的8%扣缴(2000*8%=160元);
2.失业:单位按基数的1.5%缴纳(2000*1.5%=30元),个人按基数的0.5%扣缴(2000*0.5%=10元),农民工个人不缴费;
3.工伤:根据单位性质不同,扣缴比例不同,以外商独资企业为例,按基数的1%缴纳(2000*1%=20元),个人不缴;
4.生育:外地户口的员工不上此险,北京户口的员工单位按基数的0.8%缴纳(2000*0.8%=16元),个人不缴费;
5.医疗:单位按基数的9%(基本医疗)+1%(大额统筹)缴纳(2000*10%=200),个人扣缴2%(基本医疗)+3(大额统筹)(2000*2%+3=43元)
6.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均按基数的8%缴纳(2000*8%=160元,共缴320元),若单位条件好可申请提高到10%。
根据郑州市统计部门发布的郑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郑州市2013年全市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4622元。7月1日起,郑州参保职工养老缴费基数随之调整。7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省会参保职工个人社保缴费基数范围划定,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1155.5元,下限为2231.1元。每人每月最多缴纳892.44元,最少缴纳178.49元。
按照规定,参保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个人实际工资总额为基准,若高于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则最高缴费基数按不超过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上限;若低于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则最低缴费基数按不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下限。
失业保险金随之提高到每月1120元
自1995年以来,这是河南省连续第十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就在《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公布后,河南省人社厅负责人表示河南省失业保险金也随之提升。
据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自7月1日起我省实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后,根据《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我省将依据新的最低工资对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相应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应调整为1120元每月、1000元每月、880元每月。郑州市的最低工资上调为1400元每月,失业保险金也相应地提高到1120元每月。
按照调整方案,实行市级统筹的省辖市(含市区及所属县市)原则上统一执行本市市区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具体标准由省辖市政府确定;尚未实行市级统筹的省辖市,其市区及所属县市分别执行当地相应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纳入省直统筹的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局在豫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参照郑州市市区标准执行;省直管县(市)分别执行当地相应的失业保险金标准。
新调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7月1日起施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亦按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计算发放。此外,对按照有关规定补发、一次性领取、跨统筹地区转入转出、再次失业时合并计算的上次转入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人员在其刑满、假释、劳动教养期满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恢复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