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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最新规定关于十三薪个税最新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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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薪和年终奖并不一样,那么2017十三薪个税应该怎么计算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十三薪个税最新计算方法,欢迎大家参考!

概念

十三薪:即第十三个月工资,也称“年底双薪”。

年终奖:顾名思义是对于员工一年工作的奖励。

起源

十三薪:上世纪八十年代,外资企业在工资分配上拥有更多的自主权,政策允许这些企业可以不比照国有企业发放各类餐补、交通贴等等,以年终加发一个月工资来代替。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十三薪更多体现了各类补贴的综合发放。

现在随着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改革,一些内资企业也借鉴了十三薪的办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很多企业的十三薪具有一定的年终奖励性质。

年终奖:年终奖的来源可以追溯到东汉时期。当时的大将军每月的俸禄(即月薪)只有17500枚五铢钱,而一到腊月,月薪则增加到20万枚五铢钱、200斤牛肉以及200斛粳米。

法律法规

十三薪与年终奖一样,法律法规没有对用人单位的发放做出具体的规定,它属于企业自主管理的范畴,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考虑是否发放以及如何发放。

两者区别

十三薪和年终奖无太大的区别,因为两者都是工资薪金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在发放十三薪和年终奖的过程中,不能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十三薪更能体现激励的公平性,年终奖更能体现绩效考核的结果。所以,小伙伴们可别不把十三薪或年终奖当工资薪金哦。

在无具体规定的情况下,两者在计算基数上也略有区别:

十三薪:如果用人单位有明确规定,则按照规定执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倾向于按照劳动者当年平均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对于年中解除劳动合同而应当支付十三薪的,司法实践中倾向于按照解除前劳动者12个月平均工资作为十三薪的计算基数。

年终奖:在计算数额上,带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个税计算

十三薪:作为月工资,和当月工资一起合并计算个税,即应纳税额=(应税收入-税法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税率-速算扣除数;

年终奖: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计算个税,计算方法如下:

第一步,将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减除标准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方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第二步,将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上一步确定出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

如果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的,税款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果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的,税款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减除标准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我们来看两个案例??

案例1

张某2017年1月自单位取得当月工资4000元,同时领取十三薪4000元。在不考虑其他因素情况下,张某当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款如何计算?

十三薪直接跟月工资合并起来计算个税:

张某月工资及十三薪应纳税额=(4000+4000-3500)×10%-105=345(元)。

案例2

蒋某2017年1月自单位取得当月工资4000元,同时领取年终奖4000元。在不考虑其他因素情况下,蒋某当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款如何计算?

第一,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蒋某每月平均奖金=4000÷12=333.33元,对照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3%、0。

第二,计算应纳税款

蒋某月工资应纳税额=(4000-3500)×3%=15(元);

蒋某年终奖应纳税额=4000×3%=120(元);

蒋某当月应纳税额合计=15+120=135(元)。

特别注意

税法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这种“先将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再将全年一次性奖金按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个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的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十三薪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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