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办理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2.所在单位出具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证明
3.近期免冠登记照2张
温暖提示:
1、失业备案: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在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身份证复印件、档案、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以及给予失业人员的经济补偿金或一次性安置费等相关资料,报当地劳动就业管理局办理失业备案。
2、失业登记:职工在中断就业后,本人应在60日内到当地劳动就业管理局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的,视为自动放弃。
办理流程
当地劳动就业管理局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当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当即办理申领发放手续。
失业金发放标准:
襄阳市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确定。
办理地点
襄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檀溪路160号
电话:(0710)3606600
襄阳市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长虹路23号
襄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后勤中心
地址:复聪路2号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