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失业保险的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为其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用人单位职工失业,可分为两种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在7日内报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在60日内)。
3、用人单位职工失业后,可以选择是否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4、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申请进行初审,失业保险科审批
5、领取失业保险金。
包头市失业保险的办理材料
1、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报告。
3、《失业保险历史缴费认定书》。
4、社会保险公共业务部门出具的申领人员“五险”停保表。
5、失业人员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及花名册。
6、失业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7、《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包头市失业人员存档证明》。
包头市失业保险的办理地址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建华南路新体育馆南500米处
电话:(0472)6169133
包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钢铁大街49-1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