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各参保单位注意了!
为做好2021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在职人员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南平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南平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关于申报2021年度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在职人员缴费基数的通知》,公布了相关申报事宜。
一、申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标准
南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同基数征收,职工医保、生育保险人员同增同减。2021年1-6月份全市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为4941.9元/月(社平工资:5814元/月的85%)、上限:17442元/月(社平工资:5814元/月的3倍)。2021年7月全省全口径社平工资公布后,医保系统将自动调整2021年7月-12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二、缴费基数申报口径
(一)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南政〔2014〕153号文件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应将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管理奖、未休年休假报酬、精神文明奖等纳入年工资总额,作为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在职职工以2020年12月份应发工资总额与四项(绩效考评奖、未休年休假报酬、精神文明奖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年终一次性奖金)除以12之和作为2021年度的月缴费基数。
(二)企业单位。
企业在职人员申报工资以在职职工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的工资总额(工资总额的构成以国家统计局规定为准)除以12作为2021年度的月缴费基数。
三、申报工作的具体操作要求
(一)已申请E点通的参保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实行网上申报(E点通客服电话:4009988988);
(二)未实行网上申报的参保单位须携带U盘到南平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各经办机构医保窗口拷贝本单位工资申报花名册,在“申报医保工资”一栏中填入本单位在职人员的基数。退休人员2021年度划拔基数为2020年11月份调整的最新养老金,已通过系统后台比对自动更新。请参保单位认真核对退休人员养老金基数,养老金无误的不需要填报,养老金有误的请提供养老金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四、时间安排
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以上事宜如有不明
请咨询南平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具体联系方式和地址如下
↓↓↓
1.市本级
联系电话:8630012、8841096、8870993;
经办地址:(在武夷新区市属单位)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翠屏路2号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2层二区 医保窗口; (在延市属单位)南平市延平区解放路98号恒立大厦四层基金征缴科窗口。
2.延平管理部
联系电话:8638391、8638393;
经办地址:延平区解放路98号恒立大厦四楼 基金征缴窗口
3.建瓯管理部
联系电话:3837749;
经办地址:建瓯市解放路287号医保中心一楼大厅1-2号窗口
4.建阳管理部
联系电话:5837572;
经办地址:建阳区童游街道翠屏路2号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三区22至23窗口
5.光泽管理部
联系电话:7937430;
经办地址:光泽县二一七路45-6号(旧信用社二楼)
6.政和管理部
联系电话:3338703;
经办地址:政和县熊山街道朝阳街4号A1-124幢501室
7.顺昌管理部
联系电话:7830668;
经办地址:顺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医保9-11窗口
8.浦城管理部
联系电话:2846612;
经办地址:浦城县兴浦路97号2楼医保大厅
9.邵武管理部
联系电话:6323923;
经办地址:邵武市电信大楼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医保窗口
10.松溪管理部
联系电话:2327849;
经办地址:松溪县工农西路55号人社局三楼医保大厅1-3号窗口
11.武夷山管理部
联系电话:5306056
其它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关注南平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及公共邮箱(邮箱:npybjjk@163.com 密码:npybjjk123)下载本份通知。从2021年起,医保相关通知将通过公众号或公共邮箱对外公布,不再另行邮寄。
(二)请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缴费基数申报,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基数申报的单位,2021年1月将按原基数发送征收数据,逾期申报的单位从次月起按新基数征缴。
截止目前,福建省的五险一金的最新缴费基数上下限均已明确。
6月28日,2020福建省医保基数上下限发布
6月28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发布调基通知,通知明确7月1日起,我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3488.4元,最高不高于17442元。(去年基数不高于16168元,不低于3234元)
↓↓
政策原文
福建省各地市纷纷公布【医保缴费基数】红头文件,确认最新医保和生育的缴费基数,除南平医疗保险最低基数为4941.9元外,福建其余地市医保基数下限均为3488.4元,和去年相比,福建各地月缴费基数有所上涨。
福建2020年最新医保比例基数表
7月2日,2020福建省社保基数上下限发布
7月2日,福建省人社厅发布了调基通知,明确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延长阶段性社保费减免政策到12月、2020-2021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不低于3234元,上限不高于17442元。
↓↓
政策原文
文件明确规定2020年社保基数下限可不调整,可继续按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执行。
福建2020年最新社保比例基数表
单位可以不调整医社保缴费基数吗?
01原医社缴费基数在新上下限范围内
原缴费基数在最新医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范围之内的,将按原基数发送征收数据,不会自动调整。
02原缴费基数低于最新缴费基数的下限
将按最新医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发送征收数据,单位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调整。(各地市具体调整时限以当地通知为准)
03医社保缴费基数申报时间?
一般本地社保局在7月份公布了新的医社保缴费基数,那么缴费基数更改时间就为7月剩余的这些天数,调整结束后,实际到手的工资发生变化。(各地市具体调整时间与次数以当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