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社会保险关系转出
服务对象:在市直参保的参保人员
办事依据:
1.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粤府办〔2008〕76号)
2.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操作办法的通知(粤社保〔2009〕54号)
3.关于印发广东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70号)
4.关于印发《广东省失业保险业务规程(试行)》的通知(粤社保函〔2014〕136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
6.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94号)
申请条件: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市直参保人员
申请材料: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医疗IC卡、社会保障卡或金融存折;
4.如非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由被委托人带双方身份证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二份代办;
5.职工个人档案(国有企业固定职工需提供)。
受理单位:肇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保险关系科
办理地点:1.肇庆市行政服务中心社保服务专厅(肇庆市端州区信安路92区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2.肇庆市西江南路26号肇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二楼保险关系科5-6号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五8:30-12:00、14:30-17:30(法定休息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核验申请材料,自接收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3.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领取办理结果。省内转出人员:《省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参保凭证》、《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跨省转出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参保凭证》。
收费标准:不收费
咨询电话:0758-2852549、0758-2905357、0758-2905358
监督电话:0758-2855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