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跨县区及企事业之间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同一社保经办机构企业之间、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调动无需做转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调动需做转移手续。
1、企业之间:
①持填写完整的《济宁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到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开具联系函;
②在原参保单位停保后,持联系函、养老保险手册、医保卡、身份证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如有放弃补缴需填写《放弃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申请》,开具联网指定单并清算医保卡;
③持养老保险手册、联网指定单、增加表及增加人员的相关手续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办理转入。
2、跨省及跨市企业之间
①原单位停保后,持养老保险手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领书、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放弃补缴需填写《放弃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申请》,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缴费凭证;
②在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正常参保缴费后,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完整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
3、跨省及跨市机关事业(或企业)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①在新参保地经办机构正常参保缴费后,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聘调配介绍信复印件(或任免书等相关调动手续复印件),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联系函;
4、跨省及跨市机关事业(或企业)企业养老保险
①在新参保地经办机构正常参保缴费后,持与机关事业原单位单位解除关系相关手续的复印件(如辞职报告等)、与企业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再就业登记表的复印件,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联系函;
办理地点
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红星中路19号
服务热线:0537-2937961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