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社保转移仅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商保险的转移,其中省内转移可以直接在社保局办理,跨省转移手续相对复杂。
办理条件
因劳动关系发生变化,在省本级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在其他社保机构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办理材料
转入: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转出地社保机构提供);
2、身份证复印件 ;
3、《养老保险关系转接申请表》;
4、接受地社保机构的接收函。
转出:
1、个体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
3、如有重复缴费的人员需携带存折复印件;
4、缴费凭证或其他相关资料。
办理流程
转入:
1、提出申请,开具缴费凭证;
2、初审,通过则开具联系函,否则终止申请;
3、复审,通过则输出信息表,否则返回信函;
4、财务转移基金,银行转账;
5、确认到账。
转出:
1、提出申请;
2、初审,通过则开具缴费凭证,提交给对方社保,否则终止申请;
3、复审,通过则开具联系函、输出信息表,否则返回信函;
4、提交财务给对方社保,财务转移基金;
5、银行转账,确认是否收到信息表和基金;
6、是则合并账户,告知参保单位或个人。
办理地点
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建设中路2号
电话:0799-6234798
上班时间:国家规定时间
公交路线:
1、乘坐5路内环公交车到东方宾馆(北行) - 公交站,再步行81米;
2、乘坐5路外环公交车到东方宾馆(南行) - 公交站,再步行85米;
3、乘坐7路、8路公交车到友谊新村 - 公交站,再步行248米。
办理时限及费用
法定时限:4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4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