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社保转移仅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商保险的转移,其中省内转移可以直接在社保局办理,跨省转移手续相对复杂。
办理条件
转出条件:
已经办理暂停缴费,且不欠缴保费人员。
转入条件:
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在行业单位参保企业就业参保,或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人员。
办理材料
转出材料:
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来《转移接续联系函》的参保人员,可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
转入材料:
申办单位或经办人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申办单位填写的需加盖公章),原参保地出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办理流程
转出流程:
1、经办人员审核无误后开具《参保缴费凭证》,由原单位告知申办人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申请手续;
2、经办人员接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发来的《转移接续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核对基本信息,审核无误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打印《转移接续信息表》发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3、通过保险关系转移平台转移电子数据;
4、跨省关系统转移的,同时由基金财务经办人员转移基金。
转入流程:
1、经办人员审核无误后,向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转移接续联系函》;
2、收到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的《转移接续信息表》及转移基金(省内不转移基金)后,为参保人员办理保险关系转入手续。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怎么办?《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告诉你,一起来看??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前要做什么?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前,参保人员或其所在用人单位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以下简称“转出地”)经办机构办理中止参保手续,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开具参保(合)凭证。
转出地经办机构应核实参保人在本地的缴费年限和缴费情况,核算个人账户资金,生成并出具参保(合)凭证;对有欠费的参保人员,告知欠费情况并提醒其及时补缴。
转出地经办机构应保留其参保信息,以备核查。
参保人遗失参保(合)凭证,转出地经办机构应予补办。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后要做什么?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参加转入地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人员或其新就业的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并提供参保(合)凭证,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转移手续有哪些?
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转移手续:
1、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2、按规定处理个人账户,需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的,划转时需标明转移人员姓名和社会保障号。
3、生成并核对《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提供给转入地经办机构。
4、转出地经办机构将参保人员有关信息转出后,仍需将该信息保留备份。
《联系函》信息不全或有误的,应及时联系转入地经办机构,转入地经办机构应予以配合更正或说明情况。不符合转移条件的,转出地经办机构应通知转入地经办机构。
接续手续有哪些?
转入地经办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个人账户余额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接续手续:
1、核对《信息表》列具的信息及转移的个人账户金额。
2、将转移的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
3、根据《信息表》及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4、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信息表》按照社保档案管理规定存档备案。
参保(合)凭证、《信息表》或个人账户金额有误的,转入地经办机构应及时联系转出地经办机构,转出地经办机构应予以配合更正或说明情况。
注意!
进城落户农民和流动就业人员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城乡)居民等基本医疗保险的信息应连续计入新参保地业务档案,保证参保记录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吉林省白城市中兴东大路2-21
办公电话:0436-3209610
上班时间:8:30-11:30 13:00-16:30(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
1、乘坐52路公交车到 白城师范学院 站下步行50米左右。
2、乘坐4路公交车到 师范学院 站下步行50米左右。
3、乘坐公交10路、20路公交车到 白城市政府 站下步行180米左右。
4、乘坐2路公交车到 市政府 站下步行240米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