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社保转移仅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商保险的转移,其中省内转移可以直接在社保局办理,跨省转移手续相对复杂。
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无任何欠费记录
3、跨省转入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
(3)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
(4)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办理材料
省内转移
1、保险参保凭证
2、保险接收函
3、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省外转移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7、《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
办理流程
省内转移
社保转入晋城
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接收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出具养老保险关系接收函,凭此函到原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跨省转移
1、社保转出晋城
调出单位持职工调动审批表或建立劳动关系的规定手续、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材料,填写《晋城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加盖调出、调入单位和调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章后,到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并打佣晋城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情况表》。
2、外省社保转入
第一,向原单位申请停保;
第二,在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第三,向转入地社保机构出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转入地社保机构发联系函;
第四,转出地社保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转入地社保机构;
第五,在转入地社保机构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注:需要注意的的是,有欠费需补缴的,必须在转出地养老保险机构补缴。否则,欠费的时间段将不计入缴费年限,也无法在转入地补缴。
办理地点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晋城市凤台西街289号
电话:0356-2025926
晋城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晋城市凤台西街666号
电话:0356-2027801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