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范围
2021
1、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属于职工医保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
2、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在校学生;
3、取得本市居住证、未参加职工医保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缴费标准
2021
1、2021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80元。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2、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优抚对象、持证残疾人等政府资助人员参加居民医保,由所在县区政府全额代缴个人缴费部分;
3、7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其他群体参加居民医保,由所在县区政府根据当地财力情况对其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助。
缴费时间
2021
(一)集中缴费期
2020年1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缴费标准:按照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费。
享受医保待遇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注意:政府资助人员集中缴费期延长至2021年1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非集中缴费期
①2021年1月1日之后至2021年2月28日参保缴费
缴费标准:按照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费。
享受医保待遇期:参保缴费之日起30日后至2021年12月31日。
②2021年3月1日之后至2021年10月31日参保缴费
缴费标准:按照当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总额缴费(个人缴费+政府财政补助)。
享受医保待遇期:参保缴费之日起30日后至2021年12月31日。
(三)新生儿参保
①新生儿出生后6个月内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按照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费,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
②6个月后参加居民医保的,按照当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总额缴费(个人缴费+政府财政补助),享受医保待遇期为参保缴费之日起30日后至2021年12月31日。
(四)2020年12月31日之后新认定政府资助人员
已缴费参保的不再进行政府资助,未参保的及时办理居民医保参保代缴手续,年度内享受医保待遇不设等待期,享受医保待遇期为参保缴费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缴费方式
2021
方式一:在社区、村居(学校)集中缴纳;
方式二:在县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的基础上:
①银行查询缴款(银行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
②自助缴费(电子税务局、微信、支付宝、自助办税机、银联云闪付等)
③服务大厅缴费(社保大厅的税务窗口、政务服务大厅税务窗口、办税服务厅等)
方式三:在 【济宁上大学网】 后台发送 【医保】,即可直接获取缴费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