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办理退休手续流程
一、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所需材料:
1、 退休人员档案;
2、《石家庄市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前连续工龄审定表》(简称“连续工龄审定表”)一式两份,可在社会保险科(或养老保险科)领取样表;
3、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还需提供《石家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特殊工种名录批复》、《提前退休工种岗位登记表》、《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
4、退休人员户口本原件;
5、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退休审批(养老金核准)
1、到单位参保地区县社保中心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帐户情况表》,加盖社保业务专用章,并要求退休职工本人在表上签字确认。
2、下载并安装退休核准系统企业版 ,安装核准程序,将退休人员信息按要求导入程序计算,打印《石家庄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一式六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3、持打印的《石家庄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一式六份)和所需材料到单位参保地所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社保科或养老保险科)办理退休审批。
所需材料:
(1)正常退休:《石家庄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一式六份、《连续工龄审定表》、《石家庄市社会保险个人帐户情况表》、曾领取失业金人员提供《石家庄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表》复印件、女职工合同复印件一份、除55周岁退休的女干部外其他办理正常退休的女同志还需提供个人签字的退休申请一份、退休人员户口本复印件一份(需复印首页与本人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办理因伤、病退休的人员:经市(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能力鉴定、确认通知书》及办理正常退休所需材料;
(3)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提前退休工种岗位登记表》、《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及办理正常退休所需材料;
(4)事业单位及国家机关的合同制工人:提供退休前最后一次调资表原件及复印件,及办理正常退休所需材料;
(5)转制企业职工:提供《石家庄市企业劳动者<过渡性养老金>封定部分核定表》或转制前最后一张调资表原件及复印件,及办理正常退休所需材料;
(6)延期聘用办理退休手续人员:提供经养老保险科审批的延期聘用手续;
(7)高级职称人员:高级职称证书、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转业军人需提供《军队转业干部审批表》复印件一份(失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需提供人力社保局审批表原件一份);
(9)农转工、农转自、农转非人员需提供劳动局盖章的审批表复印件两份;
(10)所有退休人员都须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复印户口本首页、本人页);
(11)所有退休人员都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12)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