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条件
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情形和条件,属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的人员。
注:个人不能补缴断缴期间的社保。
补缴材料
(1)补缴2007年底前的,应提供劳动保障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和录用手续;补缴2008年1月1日后的,凭用工备案和劳动合同;
(2)行政或司法确认的补缴文书: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处理决定、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的调解书或裁决书、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以及其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认书;
(3)《无锡市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花名册》;
(4)补缴人历年工资发放原始记录;
(5)其他规定材料。
补缴流程
1、携带劳动合同、录用登记备案表、工资发放清单到单位所在区社保办事处办理补缴;
2、个人持业务单据到指定银行缴费;
3、客服人员办理登记手续,收取制卡费用并打印社会保障卡缴费收据;
4、到银行缴费;
5、按约定时间后持身份证和收据到受理网点领取社会保障卡并及时激活新卡的金融账户。
办理地点
补缴2001年底前的:广瑞路2号(市人力资源市场三楼大厅)征缴管理部;
补缴2002年以后的:社保各办事处。
1.祟安办事处
咨询电话:82764247、82411348
地址:广瑞路2号(市人力资源市场)三楼大厅
公交路线:3、63、75、102、501
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夏令时为14:00?17:00)。
2.新区办事处
咨询电话:85253006、85253008
地址:震泽路28号(新区科技交流中心)
公交路线:23、760、788
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夏令时为14:00?17:00)。
3.滨湖办事处
咨询电话:85701051、85701307
地址:粱清路718号(滨湖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公交路线:2、112
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夏令时为14:00?17:00)。
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一般情况补缴:即时办理;特殊情况补缴:2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