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交着社保,算不算断交?如果参保人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着基本养老保险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是只能领取一份养老金的,会根据“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机构进行清理。
只保留一个基础养老关系和个人账户,其他的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那么问题就来了,举个例子:如果在北京缴纳社保,后来转移去外地工作,北京社保断了,但在此期间在外地缴纳了社保,如果将外地的社保转移至北京,补上断交的这几个月,北京社保是不是就算是不断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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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知道:算断缴。
我们都知道社保可以进行转移的,但能转移的只有医疗和养老这两者,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而这两者之间只有养老保险是可以在同一个账户中续交的。
转移后是计算累计缴费年限的,养老个人账户合并,转移合并后个人退休待遇不会受损,但是在属地化公共政策挂钩时,转入部分不能计算当地缴纳。
可以把退休普适性待遇看做累计,当地限制性政策看做连续、地方公共政策挂钩社保从逻辑上说是在当地缴费有贡献才能享受限制性公众性政策,转入不算有利于规避投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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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的连续性缴纳对于我们来讲影响社保的待遇性问题,更影响着我们买房、落户、买车摇号等方面,接下来就看一下政策:
北京
●买房:连续5年,非北京市户籍居民买房,需社保或个税连续缴纳60个月,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办理时要求而定,中间断了就只能重新开始计算连续缴纳时间。
●落户:连续7年。去年8月11日发布的《北京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北京市居住证;
(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
●摇号:连续5年。非北京户籍人员参与购车摇号需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者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连续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