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目的是为了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景德镇医保大病保险能报销多少?具体报销比例是怎样的?上大学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帮到大家吧!
一、景德镇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大病保险报销:
景德镇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呢?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
景德镇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同时,提高住院待遇水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在之前规定标准的基础上,一级医疗机构提高报销比例15个百分点,二级医疗机构提高报销比例10个百分点,三级医疗机构提高报销比例5个百分点,使报销比例达到:一级定点医疗机构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7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确保2011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平均达到70%左右。
景德镇市统一规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
统一住院医疗待遇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起付线
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含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下同)只需负担三次住院医疗费用起付线,第四次起不设起付线。第一次住院医疗费用起付线为: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三级医疗机构800元;第二次为:一级医疗机构15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700元;第三次为:一级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300元、三级医疗机构600元。
治疗精神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恶性肿瘤放化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自第二次住院起不设起付线。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统一为10万元。
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
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一级医疗机构95%、二级医疗机构90%、三级医疗机构85%。
退休人员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实行过渡期政策。2021年,住院报销比例按照原规定执行,即:退休人员住院时个人负担比例为在职职工的70%。自2022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住院报销比例按职工同等报销比例执行。
统一大病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发生的超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且符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含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按90%的比例支付。大病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计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
统一个人先行自付比例
参保人员住院和门诊特殊慢性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统一为10%。
按规定办理了异地安置手续的人员执行我市同等级医院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标准;按规定办理了跨省转诊转院手续的人员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统一为10%。
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或异地安置手续、在省内其它统筹地区就医所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统一为15%;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或异地安置手续、在省外就医所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统一为20%。
二、景德镇医保报销材料及范围
申报需提交材料:
个人将医疗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后,交单位(或社保所)办理报销。
1、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6、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7、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经办程序: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深灰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如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