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目的是为了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白城医保大病保险能报销多少?具体报销比例是怎样的?上大学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帮到大家吧!
一、白城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参加新农合、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肺结核患者门诊和住院治疗诊疗费用医保农合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专项资金进行补助。
(1)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部分,报销50%,即最高报销25000元;
(2)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部分,报销55%,即最高报销55000元;
(3)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含15万元)的部分,报销60%,即最高报销90000元;
(4)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的部分,报销65%,即最高报销130000元;
(5)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20万元以上的部分,报销70%,即最低报销140000元。
注意事项
按照大病保险政策规定,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单次或多次住院发生的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额累计超过165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分段按比例报销。大病保险的报销额度累进结算,不设封顶线。
二、白城医保报销材料及范围
报销的范围
1、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
2、列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器官移植后门诊用抗排斥药;
3、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
4、血友病专科门诊治疗;
5、再生障碍性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6、地中海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7、颅内良性肿瘤专科门诊治疗;
8、其他大病等。
不能报销的范围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3、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5、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6、因自杀导致治疗的;
7、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8、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