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异地转移分两种情况:省内转移和跨省转移,具体转移流程差不多。社保转移指的是参保人员不在原来的参保地已工作了,需要将社保转移到新的工作地地区,将社保关系迁移到新地区的过程。原单位可以将参保人员的社保关系转出,而新单位可以为劳动者办理社保的续接手续。那么长春社保异地办理转移手续是什么?需要哪些材料?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长春社保异地办理转移手续
异地转入
办理条件
在长春市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的省内流动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与我市参保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2.男 50 周岁、女 40 周岁前最后一个户籍地为长春市,并在长春市就业参保的(包括具有长春市城镇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
3.经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长春市双阳区和九台区的参保人员转移至长春市本级时,按以上条件办理。
办理材料:
1.本人办理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代办人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需携带公章;
2.填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原参保地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按不同类型还需分别审核以下材料:
①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及女性年满 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单位参保职工,提供本市户口簿原件;
②省直行业单位非长春市户籍参保人员,需提供所在行业单位驻地证明(单位在长春市缴纳失业保险费的除外);
③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提供《省属企业人员调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审批表》及主管单位任命文件。
办理时限:
即时受理,45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地点:
长春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服务大厅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3088号
电话:0431-9612333
交通指南:
社保中心附近经停5路、17路、25路、61路、80路、88路、125路、160路、218路、227路、228路、238路、246路、260路、265路、271路等16条公交线路,办事人员还可以充分利用地铁、轻轨等便利交通工具换乘相关公交车到达社保中心。
长春市社会保险局事业管理局双阳分局
地址:西双阳大街和博山路交汇(西双阳大街1619号)
电话:0431-84230677
交通指南:
办事人员可以乘坐1路公交车在平湖办事处站下车到达双阳分局
异地转出
办理条件:
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本人申请转移至省内异地。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补贴、贴息贷款人员不能办理转出。
办理材料:
省内转移平台上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不包括在途)
办理地点:
长春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服务大厅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3088号
电话:0431-9612333
交通指南:
社保中心附近经停5路、17路、25路、61路、80路、88路、125路、160路、218路、227路、228路、238路、246路、260路、265路、271路等16条公交线路,办事人员还可以充分利用地铁、轻轨等便利交通工具换乘相关公交车到达社保中心。
长春市社会保险局事业管理局双阳分局
地址:西双阳大街和博山路交汇(西双阳大街1619号)
电话:0431-84230677
交通指南:
办事人员可以乘坐1路公交车在平湖办事处站下车到达双阳分局
跨省转入
办理条件:
在长春市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的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与我市参保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2.长春市户籍,并在长春市就业参保的(包括具有长春市城镇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办理材料:
1.本人办理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代办人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需携带公章;
2.填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原参保地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4.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及女性年满 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单位参保职工,还需提供本市户口簿原件。
办理时限:
即时受理,45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地点:
长春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服务大厅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3088号
电话:0431-9612333
交通指南:
社保中心附近经停5路、17路、25路、61路、80路、88路、125路、160路、218路、227路、228路、238路、246路、260路、265路、271路等16条公交线路,办事人员还可以充分利用地铁、轻轨等便利交通工具换乘相关公交车到达社保中心。
长春市社会保险局事业管理局双阳分局
地址:西双阳大街和博山路交汇(西双阳大街1619号)
电话:0431-84230677
交通指南:
办事人员可以乘坐1路公交车在平湖办事处站下车到达双阳分局
跨省转出
办理条件:
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本人申请转移至省外。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补贴、贴息贷款人员不能办理转出。
办理材料: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不包括在途)
办理地点:
长春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服务大厅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3088号
电话:0431-9612333
交通指南:
社保中心附近经停5路、17路、25路、61路、80路、88路、125路、160路、218路、227路、228路、238路、246路、260路、265路、271路等16条公交线路,办事人员还可以充分利用地铁、轻轨等便利交通工具换乘相关公交车到达社保中心。
长春市社会保险局事业管理局双阳分局
地址:西双阳大街和博山路交汇(西双阳大街1619号)
电话:0431-84230677
交通指南:
办事人员可以乘坐1路公交车在平湖办事处站下车到达双阳分局
二、长春社保异地办理所需材料
1.本人办理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代办人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需携带公章;
2.填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原参保地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按不同类型还需分别审核以下材料:
①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及女性年满 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单位参保职工,提供本市户口簿原件;
②省直行业单位非长春市户籍参保人员,需提供所在行业单位驻地证明(单位在长春市缴纳失业保险费的除外);
③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提供《省属企业人员调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审批表》及主管单位任命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