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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百姓收入能否从减社保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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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企业利益(保就业)和职工利益(增收入)之间存在“跷跷板”效应,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要找到一个平衡点,而达到这个平衡点最好的办法就是降低企业和个人的税负,尤其是降低过高的社保缴费比例。

  今年8月,在上海工作的小董原本十分高兴,因为公司将她的薪水从之前的2500元加到了3500元,然而拿到工资条的时候,小董却愣了一下,因为虽然“税前工资”一栏写着“3500元”,但后面各项社保金的扣费却和往常一样,还是以2500元为基数进行扣除。小董一问财务才知道,原来这是公司“惯例”,社保缴费基数不会随着工资增长而同步增长,只是停留在 “比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标准稍高一点”的水平。财务还给小董做了“思想工作”:“其实社保多缴点缴交点差不了多少。但是少了这1000元基数,公司总共节省了620元开支,可以更多地把钱加到你的到手工资上,反过来说,少了这1000元基数,你这边能拿到手的工资也增加了180元。”小董一听觉得在理,也就没说什么了。

我国民众社保税负明显过高

  其实小董所遭遇的情况在国内民营企业中十分常见。企业不愿提高员工社保缴费基数,而员工对此也没太大意见,关键原因在于无论是企业还是员工,都觉得眼下的社保缴费比例太高了。

  在通胀肆虐以及贫富差距日渐拉大的当下,社保缴费比例过高几乎已经成了全社会的共识。近来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副院长白重恩在《人民日报》上发表的《收入分配,‘跷跷板’如何平衡?》一文中再次呼吁国家降低企业和职工的社保资金缴纳比例。

  白重恩指出,中国五项社会保险法定缴费之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相当于税前工资水平的40%,有的地区甚至达到50%,而如果再加上公积金缴费,则总额可能超过60%,如上海的五险一金总缴费比例相当于工资的62%。

  我们以一个在上海工作的税前工资和社保缴费基数均为4000元的工人为例,这边厢,公司为其支付的实际工资总额高达5760元,那边厢,他到手的工资却只有3177元。中间“流失”掉的2583元中,仅有103元是个税,其他2480元均为社保缴费。显然,对于中低收入民众来说,社保费对其收入增长的抑制作用远远超过了个税。如果想要切实降低中低收入民众的税负,缩小贫富差距,降低社保缴费比例的实际效果远远高于提高个税起征点。

  事实上,在西方国家,社保费用一直是以税收(社保税)的名义进行征收的。这是由于给每一个公民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是政府的责任,而政府向民众筹集资金用于社会保障本身也具有强制性,带有明显的税收特点,这也是我国目前有不少人呼吁推进社保“费改税”改革的原因所在。而白重恩教授的研究还指出,按照世界银行最新测算的实际承受税率,中国的社会保险缴费在181个国家中排名第一,约为“金砖四国”其他三国平均水平的2倍,是北欧五国的3 倍,是G7国家的2。8倍,是东亚邻国和邻近地区(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地区)的4。6倍。可虽然我国社保缴费比例数倍于上述发达国家和地区,但老百姓实际享受到的社会保障水平和保障范围却相差甚远。“高缴费,低保障”成了老百姓对当前社保体制最大的不满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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