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津贴标准出炉
记者从嘉兴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获悉,2016年企业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180元,一般工作人员145元。与去年一样,今年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仍为6月到9月,共4个月。企业如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者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此外,嘉兴市人社局还明确了高温条件下的劳动禁忌标准,要求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来做好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企业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即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20、30、40分钟),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企业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此外,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除此之外,按照要求各单位还应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积极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高温津贴是发给员工在高温环境中工作的保健费用。发放高温津贴是为了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等各项权益,同时确保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嘉兴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部分企业发放津贴
随着“高温模式”的开启,高温津贴发放也显得十分必要。记者了解到,目前嘉兴市企业大多已经启动这项工作。
说到高温作业,建筑业企业首当其冲。浙江博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洪志跃向记者表示,公司一直严格按照标准来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启动,今年计划分两次发放,每次发放两个月的高温津贴。此外,公司每年还会向员工发放毛巾、洗衣液、香皂等夏令防暑用品和水果,同时走访慰问项目部,根据天气情况增加防暑用品发放。嘉兴市吉成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倪菊良表示,公司每年都会按时发放高温补贴,今年也不例外,此外还为工人准备了盐汽水等消暑降温饮品,到时会派专人直接送到工地上。
三江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宋建平表示,从6月份开始,该企业每月按时发放高温津贴,此外,还会结合化工企业自身的特点,着重保障员工在高温季节工作的人身安全,全方位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负责清扫创新路和展望路的环卫工人李娟向记者表示,环卫公司除了发放高温津贴外,还会在高温天气到来前给他们发放饮料、草帽和毛巾等防暑降温用品。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并不是所有企业都已经启动高温津贴发放工作,嘉善县一家机械制造企业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该公司今年并未向员工发放高温津贴,以往也没有发放,而是采用发放防暑用品的方式来代替高温津贴。此外,经开区一工地工人夏女士向记者表示,自己跟随老公来到这个工地打工已有两年时间,高温季节他们从未领到津贴。
一旦遇到企业不发放或不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的情况,该如何进行维权?嘉兴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劳动者对高温津贴政策存在疑问,或者认为自己所在企业津贴发放不到位,均可拨打电话12333人力资源保障热线,进行咨询或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