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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亲假路费报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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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亲假,是指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而同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团聚的假期。它是职工依法探望与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带薪假期,由此产生的往返两地的费用就是探亲假路费。

  职工探亲旅途车船费问题,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即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三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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