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水费查询价格(2018年西藏水费多少钱一吨):
经请示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适当调整拉萨市自来水价格。
一、调价原则
按照有利于促进供水企业增强活力;有利于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有利于增强人们的城市意识。本着同用途同价格,以量计收,以质论价,确定合理的比价关系,保证正常供水质量的原则。
考虑到目前城关区部分居民经济收入及承受能力,只按生活用水价格标准的60%计收让利与民。
二、调价方案
(一)生活用水: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学校、离退休职工。由现行的0.7元/吨,调整到1.00元/吨。调价幅度43%。
(二)生产用水:包括建筑施工用水、厂矿企业生产用水。由现行的1.20元/吨,调整到1.40元/吨。调价幅度17%。
(三)商业、服务业用水:
(1)商店、中低档餐厅、理发、中低档招待所和用水加工业等。由现行的0.8元/吨,调整到1.20元。调价幅度50%。
(2)宾馆、饭店、中小型涉外宾馆、高档招待所、娱乐业,由现行1.00元调整到1.50元/吨。调价幅度50%。
(四)市政用水(园林、绿化、水冲共厕、环卫)由现行的0.7元/吨,调整到0.9元/吨。调价幅度29%。
(五)城市居民用水:
(1)无表户居民用水征收标准每人每月3.60元,
(2)有表户居民征收标准为0.6元/吨,
(六)暂时没有安装水表的用户:
(1)城镇居民私房、退休基地(包括流动人口)每人每月6.00元。
(2)无独用龙头的餐厅、饭馆、理发店每月每户100元。
(3)建筑施工使用自来水供水按施工图纸面积计收,每平方米一次性3.00元,调整到每平方米4.00元。调价幅度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