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记者梁峡林实习生何威)中组部、人社部今年初下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并自3月1日起执行。记者4月10日从甘肃省委组织部获悉,我省已正式转发了该通知,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
♦政策解读
年满55周岁女干部可选择是否自愿退休
省委组织部相关人员介绍说,为进一步确保文件执行的统一性,我省就其中带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规定如下:
1.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只能在年满55周岁时根据组通字[2015]14号《通知》规定选择是否自愿退休;选择自愿退休的,组织上一般应予批准。年满55周岁时没有选择自愿退休的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的县处级女干部,在年满60周岁前还可以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申请提前退休,组织上可以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批准。事业单位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但未被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2.1月、2月年满55周岁的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其退休年龄可到60周岁。本通知下发后,各地、各单位要征求这些人员的意见,本人自愿选择年满55周岁退休的办理退休手续;本人不愿选择年满55周岁退休的,按照本通知第一款规定执行。
3.12月31日前已年满55周岁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仍应按照本地、本单位原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4.此前有关通知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