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是全国防震减灾日,本周是十堰第四个防震减灾宣传周。记者从市地震局了解到,我市历史上曾发生8次中强地震,全省最大地震曾发生在我市竹山西北。
地震和日常所见的风雨、雷电一样,是一种自然现象。地球上无时不在发生地震,只是多数地震属于微小的地震,人们感觉不到。地球平均每年发生地震约500万次,其中人感受到的约5万次,能造成破坏的地震约1000次,能造成严重破坏的约20次。
湖北省地处秦岭褶皱系南缘与扬子地台北侧两大构造单元交汇部位,地质构造复杂,具有发生破坏性地震的背景和条件。自公元前43年至今,省境内已发破坏性地震34次,其中6级以上地震3次,最大为公元788年竹山西北的6.5级地震。湖北省地震具有震源浅、烈度偏高的特点,近年来湖北省内及周边地区接连发生多次地震。
据了解,十堰最早的地震记载是公元前143年的上庸地震,《史记•景帝记》记载“汉景帝后元年五月丙戌地动,其蚤食时复动,上庸地动二十二日,坏城垣。”在所有历史记载和现代仪器记录中,中强地震(震级≥4.5级)有8次,地震的强度和频度居全省中上水平。具体为:公元前143年6月10日竹山县西南(上庸)发生5级地震,公元788年2月12日竹山宝丰西北发生6.5级地震,1633年2月3日竹溪县发生5级地震,1742年秋房县发生5级地震,1887年武当山(太和山)发生4.75级地震,1964年9月5日郧县大柳西北发生4.9级地震,1973年丹江口水库竣工蓄水后发生4.7级、4.6级为代表的系列地震。近几年,竹山(2008年)、房县()先后分别发生4.1级、4.0级地震,打破了青峰断裂带沉寂多年的平静。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做到“宁可备而不震,不可震而不备”,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