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再提高,最高每人每年9744元!
从鹤壁市民政局官网了解到,
为进一步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
我市再次提高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2020年全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80元,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500元,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286元和185元,
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12元,
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300元,
进一步发挥脱贫攻坚战中对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