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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及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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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财政局获悉,疫情期间,市财政局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对中小微企业在政府采购环节加大倾斜力度,落实优惠政策,先后对12个采购项目,优惠采购金额共计约488万元,完成扶贫平台预留份额采购额5.17万元。

据了解

市财政局落实守信企业优惠政策,对在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中小企业产品和服务;

由采购单位和中标供应商协商,先行预付30%以上合同价款,在后续签订采购合同时,明确违约责任,对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对采购人免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该局积极协调金融机构放贷供应商,结合金融机构的“政采贷”授信产品,面向取得政府采购中标资格、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供应商,发放政府采购贷款。

市财政局还出台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印发相关通知。

1\一方面通过对各预算单位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制定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统筹确定本部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另一方面,由各级预算单位加大对中小企业采购的倾斜力度,提高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金额和比例,对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将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由6%至10%统一调整为10%,按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市财政局扶持贫困农户度疫情难关,印发《关于各预算单位加快采购扶贫平台预留份额执行进度的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用于定项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预留采购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上年度购买农副产品的10%,要求各预算单位在疫情期间加大采购力度,支持贫困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