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标准
2018年度东营失业金标准:
东营所辖区域失业保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950元上调至1000元,为全省最高档次。
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计算,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注: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险待遇。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5.一寸相片3张
6.填写失业险金申领登记表
办理流程
①失业备案:
用人单位应当从失业人员失业之日起3日内,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②失业登记:
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③提交材料: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上述办理材料。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④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按月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温馨提示: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为失业人员及时办理失业保险手续,影响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由此给失业人员造成的损失。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
1.东营市河口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东营市河口区海宁路287号
电话:0546-3658444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2.广饶县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广饶县济安路2号
电话:0546-6441706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