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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江苏兴化地税局“阳光稽查”晒服务
近期,江苏省兴化地税稽查局的税务人员带着回访记录本来到企业,跟踪了解度立案稽查案件的后续情况,收集纳税人对稽查工作的意见。这是兴化地税稽查局“阳光稽查”工程的查后回访环节,通过多样化的稽纳沟通方式,不断完善稽查执法工作。
据兴化地税稽查局负责人梁俊介绍,建立查后回访制度,是为了努力转变执法理念,不断完善稽查善后工作,努力克服过去那种“进门就查、查后就走”的陋习,疏通纳税人被查后可能存在的征纳矛盾,积极辅导纳税人对稽查问题及时整改和对今后税收事项、财务事项的改进,力求实现稽查服务的无限延伸。
除查后回访制度之外,“阳光稽查”工程还围绕稽查流程建立了查前稽查预告、查中双向承诺制度。查前稽查预告是指除举报案件、上级交办督办案件等案件外,均实施查前预告,督促纳税人实施自查,减少纳税风险。在开展建筑、房地产专项检查前,稽查人员精心准备辅导提纲,召开了两次查前辅导,专门指出可能出现问题的环节,重点企业直接上门辅导,某建筑企业一次性自查补税800万元,有效为企业避免了行政处罚的风险。查中双向承诺则是在外出检查时,要求稽查人员就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廉洁自律等方面向被查对象作出承诺,同时要求纳税人就配合检查工作事项进行承诺,友情提醒被查对象自觉履行应尽义务,减少工作阻力。
为打造阳光稽查工程,促进稽纳关系和谐,该局将服务提上了稽查执法工作的日程,提出了“待人接物要热心,税法宣传要尽心,解答问题要耐心,处理工作要细心,提醒约谈要诚心”的五心服务,实现了稽查工作由“单纯执法”、“权威性执法”向“执法服务”、“人性化执法”的转变,切实做到稽查沟通零距离,服务流程零障碍,服务行为零投诉,执法服务两相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