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请指南
一、哪些情况下应取得小客车指标?
个人申请办理小客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共同所有人之间的变更登记、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迁出本市后的回迁登记(回迁后即改迁的情形除外),应取得小客车指标。
小客车,是指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08)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其他需要实施调控的车型。
二、个人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一)居住地在本市,包括:
1、本市户籍人员;2、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3、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近两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4、驻杭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5、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二)年满18周岁。
(三)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小客车在本市均登记为强制注销。
(四)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五)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
个体工商户申请增量指标按照个人申请增量指标规定执行。
三、如何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
(一)网上申请
登录指定网站填报申请信息,并设置密码,申请成功后获得申请编码。
(二)窗口申请
不能上网办理或按照规定应当现场确认的,到服务窗口办理,获得编码,并设置密码。
申请成功后,可登录指定网站查询,也可凭个人身份证件到服务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如何对进行退出申请和变更申请信息?
(一)退出申请
个人需退出申请的,应当在增量指标配置当月20日之前登陆指定网站,或者携带个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服务窗口办理退出增量指标配置业务。
(二)变更信息
申请个人信息填报有误,或者信息发生变化需要变更的,可登陆指定网站,先取消申请,再重新填报相应信息。也可携带个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服务窗口办理。
五、窗口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需携带哪些材料?填写哪些信息?
(一)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二)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三)驻杭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和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四)港澳居民提供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五)台湾居民提供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签注和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六)华侨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七)外籍人员应当持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居留许可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及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由他人代办时还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六、何时可以查询审核结果?
每月8日24时之前提出申请的,自当月23日起,申请人可在指定网站查询审核结果。每月9日之后提出申请的,次月23日起可在指定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七、如何查询摇号和竞价结果?
市调控办将在摇号和竞价结束后及时公布摇号和竞价配置结果。申请人可登陆指定网站或到服务窗口查询。
八、个人有效编码的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
个人有效编码有效期3个月,未获得指标的,有效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登录指定网站或者到服务窗口申请延期。编码自资格再次审核通过起延长有效期3个月。申请延期不限次数。未及时申请延期的,编码自动失效。
九、审核未通过的如何办理复核申请?
市调控办于每月23日在指定网站向申请人公布资格审核结果。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提出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经复核异议成立的,将纳入下一次配置;异议不成立的,会在复核意见中说明理由。
十、如何打印指标证明文件?指标的有效期是多长?
获得指标配置的,申请人可登陆指定网站下载打印,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服务窗口领取。
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申请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
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
十一、如何申请更新指标?
申请更新指标可在指定网站或服务窗口办理,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取得指标证明文件。由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个人需要转移、注销、迁出在本市登记小客车的,如果姓名或身份证号有变更,应先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再办理转移、注销、迁出手续。
十二、如何办理指标证明文件信息变更?
个人需办理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相关信息变更业务的,应由本人携带指标证明文件、身份证、户口簿、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变更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服务窗口办理。
外国人护照号变更需提供指标证明文件、新旧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现役军人和武警变更指标证明文件信息的,身份证不能变更为军人证件;军人证件号码变更或变更为身份证的,需提供指标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部队政治部证明(证明两证件持有人为同一人)。
信息变更所需的办理时间计入指标有效期。如有姓名或证件号码信息变更,请及时申请办理。
十三、如何使用指标证明文件?
个人购买小客车后,应凭指标证明文件和其他有关材料缴纳车辆购置税,持购置税完税证明和其他有关材料,到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其他登记业务持指标证明文件和其他材料办理。
十四、对办理申请相关业务不清楚的,如何咨询?
可以在指定网站“政策咨询”栏目提出咨询,为确保您提出的问题更有针对性,请您咨询前仔细阅读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有关内容。也可拨打杭州市交通运输局“96520”热线或服务窗口电话。
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信息管理系统为指定网站,网址:http://xkctk.hzcb.gov.cn。
为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业务,市调控办在本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区、县(市)开设服务窗口,办理增量指标和更新指标申请、复核、打印等业务。各服务窗口均可受理其他指标申请,但其他指标的申请审核和证明文件的出具,均由市调控办办理。
小客车总量调控相关业务办理窗口地址及联系方式:
市区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H楼一楼76-79号窗口电话:0571-87008625
萧山区地址:萧山区通货路150号车辆管理所内电话:0571-82483010
余杭区地址: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二楼F区交通窗口电话:0571-89163930
富阳市地址:富阳市体育场路237号富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0571-61738015
临安市地址:临安市锦北街道环北路浙皖农贸城 电话:0571-23616050
建德市地址:建德市行政审批管理服务办公室(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298号)电话:0571-64789710
桐庐县地址:桐庐县城迎春南路258号行政服务中心交运窗口 电话:0571-64217166
淳安县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行政审批中心交通窗口电话:0571-64819827,64819869
单位申请指南
一、哪些情况下应取得小客车指标?
单位申请办理小客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共同所有人之间的变更登记、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迁出本市后的回迁登记(回迁后即改迁的情形除外)以及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出租车、教练车、旅游客运车和租赁车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应取得小客车指标。
小客车,是指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08)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其他需要实施调控的车型。
二、单位申请小客车指标需要具备何种条件?
登记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1)企业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纳税状态正常,上一年度(注册时间未满一年的自注册之日起至申请前一个月)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1万元以上。
(2)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第(1)项规定的,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计完成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或者当年新开工投资项目已签订投资合同、项目手续完备,总投资额2亿元以上。
(3)社会组织、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单位申请编码数量是如何确定的?
单位在一个配置周期内申请增量指标可以获得的申请编码数量,按照以下规则之一确定:
(1)上一年度(注册时间未满一年的自注册之日起至申请前一个月)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达到1万元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
以1万元为基数,税款总额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8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20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累计达到12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100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
(2)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计完成投资额5000万元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以5000万元为基数,累计完成投资额每增加500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但增加数量不得超过4个。
当年新开工投资项目总投资额达到2亿元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达到5亿元的可以获得2个申请编码。
(3)社会组织、其他组织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
四、如何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
可登陆指定网站申请,并设置密码,申请成功后获得申请编码。也可携带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及办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服务窗口办理。
注:1、企业填报时,“单位名称”、“成立日期”、“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注册号”等信息内容应与市市场监管局(工商局)信息系统中的相应内容一致。
2、新投资企业填报时,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为“当年1月1日至申请日前一个月底”期间实际缴纳入库的税额。在下一年度申请增量指标时,按老企业对待。
五、如何变更申请信息?
申请单位信息填报有误,或者信息发生变化需要变更的,可登陆指定网站,先取消申请,再重新填报相应信息。也可携带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及办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服务窗口办理。
六、如何退出增量指标申请?
单位申请退出增量指标配置的,应当在增量指标配置当月20日之前提出。可登陆指定网站办理,也可携带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及办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服务窗口办理。
七、如何重新申请增量指标?
取消增量指标申请后,可登陆指定网站办理,也可携带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及办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服务窗口办理。
八、在窗口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需携带哪些材料?
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社会组织、其他组织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办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九、何时可以查询审核结果?
每月8日24时之前提出申请的,自当月23日起,申请人可在指定网站查询审核结果。每月9日之后提出申请的,次月23日起可在指定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十、如何查询摇号和竞价结果?
市调控办将在摇号和竞价结束后及时公布摇号和竞价配置结果,申请人可登陆指定网站或到服务窗口查询。
十一、单位有效编码的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
单位有效编码的有效期至当年12月31日,未获得指标的,有效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例如,5月9日已经申请摇号,到1月1日则该申请的状态变为“申请已过期”,如继续申请摇号的,需重新申请编码。
十二、审核未通过的如何办理复核申请?
市调控办于每月23日在指定网站向申请人公布资格审核结果。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提出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经复核异议成立的,将纳入下一次配置;异议不成立的,会在复核意见中说明理由。
十三、如何打印指标证明文件?指标的有效期是多长?
获得指标配置的,申请人可登陆指定网站下载打印,也可携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到服务窗口领取;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办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申请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
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
十四、如何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
申请更新指标可在指定网站或服务窗口办理,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取得指标证明文件。
单位需要转移、注销、迁出在本市登记小客车的,如果单位名称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先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再办理转移、注销、迁出手续。
十五、在窗口申请更新指标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企业、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办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十六、如何办理指标证明文件信息变更?
需办理小客车指标信息变更业务的,需携带指标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相关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等材料,到服务窗口办理。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办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信息变更所需的办理时间计入指标有效期。如有单位名称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信息发生变更的,请及时申请办理。
十七、如何使用指标证明文件?
单位购买小客车后,凭指标证明文件和其他材料缴纳车辆购置税,并持购置税完税证明和其他材料,到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单位持指标证明文件和其他材料到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共同所有人变更、外地转入本市的变更、迁出本市后的回迁登记(回迁后即改迁的除外)以及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出租客运、教练、旅游客运、租赁小客车改变使用性质登记业务。
十八、对办理申请相关业务不清楚的,如何咨询?
可以在指定网站“政策咨询”栏目提出咨询,为确保您提出的问题更有针对性,请您咨询前仔细阅读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有关内容。也可拨打杭州市交通运输局“96520”热线或服务窗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