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新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发展观,不断加强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以落实培训政策,实施扩大转移就业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培训引导就业、以援助保障就业,着力解决培训工作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确保我局培训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二、20xx年职业培训目标、任务(计划数)
1、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培训200人
2、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600人
3、创业培训150人
4、少数民族汉语言培训300人
5、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引导性培训5750人次
20xx年预计培训各类人员10000人次,预计举办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班90期,培训合格率在95%以上,培训后的就业率在85%以上。
三、20xx年职业培训采取的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培训工作,帮助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目前,我县虽然加大了对下岗失业人员的技能培训与创业培训,但是,还有一部分人由于个人的就业观念落后,一些下岗失业人员受自给自足思想束缚,视野较窄,缺乏长远性和开拓性。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不是很高,因此,我县的就业再就业工作依然繁重,为了尽快的帮助新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培训中心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在2010年职业培训中心加强调研,围绕市场需求和受训对象的特点,及早安排2011年培训计划,在培训方式上注重与各企业的密切合作,根据用工企业的具体技术岗位技能要求设置专业,营造好有利于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就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建立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培训师资队伍,培训符合市场需求、具备一定专业技能的劳动大军,形成适应我县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体系。
(二)加大对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作的投入力度,确保农牧民培训工作的长期性和有效性
1、加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和农牧民培训就业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的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和农牧民培训就业工作部门协调机制,定期进行研究,提出加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作具体政策和措施,根据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制定的各种农村致富规划或富余劳动力转移、组织外出务工等职业技能要求,在当地科技、农业、劳动保障、畜牧、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与协调下开展培训活动。
2、加大对少数民族的双语培训的力度,使其在就业观念上进行根本上的改变,适当提高国家财政对农牧民转移培训经费的补助标准,支持培训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师资培训等。采取政策引导、财政贴息、奖励补助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多元化的投入体系。
3、改善办学条件,配备先进的教学设备设施,运用现代化网络等手段,提高培训质量;壮大师资队伍,加强对教师政治素质、技能水平的培训和知识更新,确保培训质量,严格执行教学与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落实教学环节和实践活动。建立农牧民培训信息反馈制度,确保学以致用。
4、在具体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宣传力度,通过走访、电视和广告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动员,听取农牧民培训意愿和要求,根据农牧民要求增加新的培训工种,对于少数知识文化水平偏低,没有稳定收入的农牧民可以进行一些难度不大、要求较低、容易操作的技术工种进行培训。目前我县重点培训科技农业、现代畜牧业、电焊、烹饪、民族刺绣,汽车维修、摩托车维修、建筑等行业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继续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工作,切实提高农牧民的技术技能。
近年来,我县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方面都做了很大的工作,并且也收到了很大的效果。但是由于大部分农牧民由于从业素质较低,技能单一,因此,只能操作一些体力类和一些简易的工种,而且都属于短期性的转移就业,在经济收入方面虽有所增加,但却不能彻底的改变这种就业现状。
1、积极申请“阳光工程”培训项目,针对全县农村劳动力开展转移就业前的短期职业技能培训,辅助开展引导性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10?30天。培训专业以畜禽繁殖、沼气工、村镇建筑业、民族刺绣等行业为重点。引导性培训以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基本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知识为重点。
2、针对有意愿外出务工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劳务输出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方式以输入地和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灵活设置,重点突出市场急需、短平快的培训项目,培训时间均在160个课时以上,培训课程按照6比4的课时分配重点加强实际操作训练,从而提高农牧民技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