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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区建筑业工伤保险政策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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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区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出新政

为了保障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流动性大的建设项目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重庆市荣昌区出台优惠政策,从今年11月1日起,可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

据悉,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在该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中相对固定的职工,仍然按照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在我区参加工伤保险,实行五险统征。而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流动性大的建设项目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可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承建项目所在地区县(自治县)社保局办理以建设项目为单位的工伤保险参保手续。

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可在各项社会保险中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必须提交社保局出具的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项目,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工程项目适用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

交通运输、铁路、水利等相关行业中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流动性大的建设项目从业人员可参照本政策执行。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覆盖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勘察设计单位等项目建设各方在该施工项目的从业人员。已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参保的,不属于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覆盖人员。

工伤保险缴费额度按建设项目中标确认书或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的直接发包确认书载明的工程总造价的0.1%计算。建设项目在开工前取消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失去承包资格的,原办理建设项目参保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向社保局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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