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上调至5000之后
个税改革第二波红包!
昨天(12月22日)国务院日前印发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明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
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
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月入万元有望免税!!
房租最高可抵扣1500元…
每项能扣除多少钱?
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月400元或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5、住房租金: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根据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1500元定额扣除。
6、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每月扣除额度2000元。
按照上述标准,能省多少钱?
月入过万个税或为0!
先来看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举个例子,泸州已婚人士小李(独生子女)在广州上班月收入1万元,“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为2000元,每月房租4000元,有一子女上小学,同时父母已经60多岁。
起征点为3500元的情况下,没有专项附加扣除,每月需缴纳345元个税;
起征点为5000元的情况下,没有专项附加扣除,每月需缴纳(10000-5000-2000)×3%=90元个税。
有了专项附加扣除以后,小李至少可以享受住房租金1500元扣除、子女教育1000元扣除、赡养老人2000元扣除,所以,个税=(10000-5000-2000-1500-1000-2000)×3%=0元。
也就是说,虽然小李没享受继续教育、大病医疗、首套房贷款利息三项专项附加扣除,但其子女教育、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后,月薪万元,每月交税可能为0了,即使工资涨到11500元也可能是零缴税。
新个税法实施后不同收入人群减税情况(未包括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