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草案,修正案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而工资、薪金收入5000元“起征点”有望自今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的过渡期内率先开始实施。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一起关注这次力度空前的个税改革吧。
《草案》还给出了“起征点”上调后的新版税率表。过渡期内,个人所得税税率也将按照新的税率表执行。
△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起征点”上调,税率结构优化调整,一系列改革动作后,你每月会少缴纳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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