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长沙最低工资标准及调整最新修订版
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再次上调。7月26日,长沙市人社局下发最新通知规定,2017年7月1日起,长沙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高新区、长沙经开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8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元/小时;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43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4元/小时。低于这一标准的,企业必须从当日起按新标准补齐。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根据《湖南省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不包括下列项目: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奖励性工资;用人单位通过提供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