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的相关政策还未出台,小编先整理出仅供参考!
从杭州市人力社保局获知,经杭州市政府同意,自1月1日起,杭州市主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50元调整为170元。
这是自2010年以来第3次调高标准。此前,1月1日,杭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90元调到110元;1月1日,由每人每月110元调到150元。
据记者了解,此次调整杭州萧山区、余杭区与主城区同步调整、待遇一致。这也是积极推进萧山区、余杭区与主城区一体化的重要举措。根据杭州市人力社保局的统计数据,这次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惠及杭州主城区约3.8万人,萧山区约7.7万人,余杭区约6.4万人,将分别补发约460万、926万、771万元。
杭州,简称杭,是浙江省省会,位于中国东南沿海、浙江省北部、钱塘江下游北岸、京杭大运河南端,是浙江省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教、交通、传媒、通信和金融中心。
杭州是著名的旅游城市,以风景秀丽著称。与苏州并称“苏杭”,素有“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的美誉。市内人文古迹众多,以西湖风景区最为著名,周边有大量的自然及人文景观遗迹。杭州是吴越文化的发源地之一,历史文化积淀深厚。其中主要代表性的独特文化有良渚文化、丝绸文化、茶文化、以及流传下来的许多故事传说成为杭州文化的代表。
杭州得益于京杭运河以和通商口岸的便利,以及自身发达的丝绸和粮食产业,历史上曾是重要的商业集散中心。后来依托沪杭铁路等铁路线路的通车以及上海在进出口贸易方面的带动,轻工业发展迅速。同时在确立了旅游城市地位之后,服务业也有了较大发展。
2016杭州退休养老金二: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省级各单位:
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适当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调整范围和对象
全省企业(包括行业单位)中,凡于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和按国发〔1978〕104号、浙劳险〔1993〕185号、浙政〔1997〕15号、浙政发〔2006〕48号等文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
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一)定额调整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按月人均130元的额度,根据2013年各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平均养老金水平确定调整标准。具体调整标准如下:杭州市133元,宁波市133元,温州市129元,湖州市129元,嘉兴市129元,绍兴市129元,金华市129元,衢州市125元,舟山市129元,台州市129元,丽水市125元。
在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参保的企业退休人员按133元标准执行。
退职人员全省统一按每人每月110元标准调整。
(二)挂钩调整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长短确定调整标准。具体标准为: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5元。
(三)适当提高部分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退休(退职)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
1.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70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60元;缴费年限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
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是指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或按国家和省规定计算连续工龄的起点时间在1953年12月31日前的退休(退职)人员。
2.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
同时符合上述增发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以重复享受。
三、有关人员的待遇处理
(一)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此次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按照浙委办〔2004〕30号文件规定,予以补足。
(二)企业退休的劳动模范和省先进生产(工作)者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此次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按照浙政办发〔2007〕88号文件规定,予以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