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啦!大家是不是很开心!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年安徽退休养老金上调的最新消息,快来看看吧!
调整执行时间
本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从1月1日起执行。
调整要求
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务必在9月底前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调整对象
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
调整办法
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包括定额部分、挂钩部分和倾斜部分。
1.定额部分。
每人每月增加65元。
2.挂钩部分。
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和本人12月份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另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见角进元)。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12月份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3.5%(见角进元)。
3.倾斜部分。
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高龄退休人员,在定额增加和挂钩增加的基础上再另行增加:
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截至12月31日)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40元、180元、260元、330元。以前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
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截至12月31日)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40元、70元、120元、160元。
安徽事业单位退休工资标准,安徽事业单位退休工资规定(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