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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工资改革:实行级别工资不升也能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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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指在职务晋升之外,开辟一条职级晋升的渠道,确立一种“职务晋升”与“职级晋升”并行的“双梯”制度。

  按照现行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公务员的薪酬待遇改善主要与职务挂钩。而全国超九成的公务员职务层次在科级职务以下,依靠职务晋升来提高公务员的待遇,难以满足基层公务员的需求。

  据获悉,一个可能的解决方案是,在保持现有公务员职务晋升制度不变,建立依据级别和任职年限等条件晋升职级的制度,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增强职级在公务员工资、福利等方面的作用,也就是所谓的职务与职级并行。

  具体的思路包括,在现行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基础上,完善级别晋升制度,进一步强化级别的激励作用,注重向基层和低职务人员的倾斜。

  未来实行级别工资以后,可以体现同一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工作年限、资历和能力的差别,使基层公务员不提升职务也能通过晋升级别提高待遇。

  统计公报还显示,人社部门正在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试调查和分析比较。建立这种分析比较制度以后,公务员的工资调整有了客观理论依据,有利于进一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我国公务员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一直没能建立起来,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基础工作缺失,即工资调查制度尚未建立。

  早在12月至4月,结合企业薪酬调查,人社部工资司在广东、山西选择九个地市开展对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试调查。

  在样本有限的情况下,调查结果显示: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条件下,低学历、低职务(科级及以下)层次人员,公务员工资高于企业相当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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