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上午,北京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和社科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的《高校教师收入分配与激励机制改革研究》指出,高校教师工资低于公务员工资且收入差距明显。大学教授中收入最高的10%与收入最低的10%,收入差距达到5.9倍,副教授中这一差距为4.5倍。同一职称内部的个人收入差距更大,讲师中最高收入者是最低收入者的25倍。部属院校和市属院校之间的收入差距也很明显,年收入在10万-20万元的高收入层,部属高校高出市属高校近10个百分点。专家建议,应建立统一的工资制度,使相同职位教师的收入基本相同。
现状高校教师最高平均年收入33万元
研究指出,中国高校教师的收入构成多元化,包括工资性收入和非工资性收入两大部分,工资性收入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福利费等;非工资性收入包括:科研收入、校外讲课收入、评审费、稿费等。根据收入的来源可以分为校内本职工作收入和校外兼职收入两大部分。校内本职工作收入由工资收入、福利收入、奖金、科研收入等构成;校外收入由讲课收入、评审费收入、稿费收入等构成。
报告称,当前高校收入分配制度,导致部分员工感到不公平,收入分配体系缺乏有效的激励作用。收入分配改革的一个结果是高校内部收入差距拉大,特别是在高校行政化影响之下,收入差距拉大被认为难以发挥收入分配的激励作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收入分配不公平感。根据本课题组的抽样调查数据,如果把教授的年收入划分为从高到低的10个组,每个组包括10%的人数,那么收入最高组的平均收入是330642元,收入最低组的平均年收入为56157元,最高者为最低者的5.9倍。
对讲师做同样的分组,可得出收入最高组平均收入为123095元,收入最低组的收入仅为31464元,最高者为最低者的3.9倍。报告指出,高校的“行政化”与“市场化”倾向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调研中有教师形象地描述为“三奔一荒”,即奔钱、奔官、奔项目,荒学术。
建议建统一工资制度限制个人市场行为
专家建议,应改善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让高校管理走向科学化。高校管理应以科学的管理理论为基础,采用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方法,避免简单的行政倾向。同时,应明确对高校全职教师实行公务员待遇,甚或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应制度。应该建立职务/职位对应制度和联动制度,让高校教师的工资福利与相应职务的公务员对等,并随公务员的工资提高而提高。应建立统一的工资制度,使相同职位教师的收入基本相同。同一个学校的各个院系,同样级别的教授,其工资(国家资金、学校资金)应基本相同。地方高校与部属高校之间,同样级别教师的收入应该基本拉平。此外,还应限制教师个人的市场经营行为。限制教师在外兼职、全职和半职职务,禁止开办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司并担任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