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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二手车迁入排放标准及二手车上牌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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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福州市环保局获悉,福州市发布了《关于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调整了二手车迁入福州市的排放标准,在符合机动车环保车型核准目录规定的前提下,将标准从先前的国V标准降低到国IV标准。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海关进口车辆发动机型号不在环保车型目录的,及车辆出厂日期在国家规定“国IV”排放标准审批日期之前的,须符合机动车出厂日期5年(含)以内(以月份为准)的要求。但是,关于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仍按照有关要求执行“国Ⅴ”排放标准。

福建二手车迁入排放标准

泉州和莆田、宁德已经发文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

● 常福州、南平、三明、龙岩、漳州国5排放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允许迁入

● 厦门:国5排放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转籍,要求2010年以后车

● 泉州、莆田:除黄标车外都可迁入

一般来说,优质二车手资源集中在一、二线城市,这些城市里车龄8年左右的二手车流向三、四线城市。

但在限迁政策下,这些二手车无法正常落户到三、四线城市,因此严重制约了二手车的流通。许多优质的二手车源因为受到政策的限制,只能在当地流通。对于想买二手车的朋友来说,选择面也只能局限在当地,外地牌照的车辆即使买回来也不一定能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