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发布
《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详细规定了有关落户、
解决住房、支持创业就业等福利
《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
全力打造各类人才聚集的高地和人力资源汇聚的洼地,为襄阳市“一极两中心”(注:打造长江经济带重要绿色增长极、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汉江流域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强劲支撑。
建设“一极两中心”的美好蓝图
需要人才支撑
来看看《意见》的具体内容
解决人才落户:
放宽城镇落户条件
满足这5条可解决户口问题
高校、职业院校(含技校)毕业生不受年龄、是否结婚、身边有无子女限制,均可投靠城镇居住的直系亲属落户。
在襄阳市就读高校、职业院校(含技校)的学生,凭学生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即可在学校所在地落户。
高校、职业院校(含技校)毕业生凭毕业证可在居住地或工作地落户。
初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凭职业资格证、复退军人凭退伍证可在居住地或工作地落户。
在城镇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且纳税5年以上的企业(公司),优先设立集体户,方便企业人才落户。
解决住房问题:
人才公寓、公积金购房、
每月500租房补贴,超级有诚意!
《意见》提出了5条解决住房问题的措施,涵盖人才公寓项目建设、公积金购房贷款优惠政策、每月发放500元租房补贴、为引进人才的企业减税等。
人才公寓:积极推进以公共租赁住房为载体的人才公寓项目建设,对硕士及以上人才提供周转保障住房,到2022年把周转保障住房范围覆盖至本科生及以上人才。
公积金购房贷款优惠:对大中专毕业生和退伍军人在襄阳市购买首套和二套商品住房的,落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的优惠政策。连续6个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购房贷款。
每月500租房补贴,最多发放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国家承认学历的境外院校)毕业生毕业后5年以内首次在襄创办企业、在襄企业就业,并在外租房(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发放租房补贴。租房补贴一年一发放,最多发放3年。
此外,人才聚集的大型企事业单位、开发区,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经襄阳市政府批准同意,企事业单位可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设人才公寓或公租房,并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计划和全市公共租赁住房统一管理,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的优惠政策。
企业为引进各类人才所发放的租房补贴、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等人才开发费用,可列入成本,企业为研发人员按规定交纳的“五险一金”应列入税前加以扣除。
支持创业就业:
最低4万年薪、一次性
给创业资金补助2-20万元!
根据《意见》,襄阳出台了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最低年薪标准,本科生和持中级职业资格技工证书的技能人员年薪不低于4万元,最低年薪标准随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整。
对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的)以及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商,领取营业执照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国家承认学历的境外院校)在校生以及毕业生(毕业5年内的)首次在襄创办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启动资金补助2-20万元。
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国家承认学历的境外院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的)首次在襄创办企业,或在襄企业就业且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一年一发放,最多发放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