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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人才补助政策,安阳人才引进细则及补贴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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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

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办法(暂行)

第一条根据《中共安阳市委办公室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为加快推进*区域性中心强市建设提供人才支撑的意见》(安办文〔2020〕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我市“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引进的人才。

第三条引进人才子女入学享有以下政策待遇:

(一)小学阶段。申请就读小学的,由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就近的公办小学。

(二)初中阶段。申请就读县(区)属初中的,由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就近的公办初中。申请就读市属初中的,可参加电脑派位招生或依据有关政策优先安排转学。

第四条 办理程序

(一)办理时间。招生入学统一在每年6月份第一、二周的工作日办理,保证开学前按时报到。转学随时办理。

(二)所需资料。户籍证明;居住证明;“人才服务一卡通”和子女基本情况。

(三)办理流程。报名申请;划片招生、电脑派位或统筹安排。

第五条主管教育部门业务科室落实接收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第六条 本办法执行过程中涉及的问题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安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印发

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将在各类企业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促进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壮大发展产业工人队伍。2020年,我市计划开展各类职业技能补贴性培训6万人次以上,其中培训950名以上企业新型学徒。

为全面贯彻落实我市人才新政,大力实施“洹泉涌流”人才集聚战略,进一步创新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壮大技能人才队伍,提升职工职业技能水平,围绕我市“四个千亿级”产业以及其他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产业,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决定在全市各类企业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企业可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符合条件的培养对象,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共同培养学徒。培训的主要职责由所在企业承担。企业应与学徒签订培养协议,明确培训目标、培训内容与期限、质量考核标准等内容。企业委托培训机构承担学徒的部分培训任务,与培训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培训的方式、内容、期限、费用、双方责任等具体内容,保证学徒在企业工作的同时,能够到培训机构参加系统的、有针对性的专业知识学习和相关技能培训。培养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和职业素养,特别是工匠精神的培育。在企业主要通过企业导师带徒方式,在培训机构主要采取工学一体化教学培训方式。积极探索应用“互联网+”、职业培训包等模式开展培训。学徒培训期满,参加毕(结)业考核,合格者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自主对学徒进行技能评价。

据悉,企业新录用人员参加岗前集中培训24个学时以上的、完成培训学时且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师参加有高技能人才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的技能提升培训等情况可享受相关政策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