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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公务员工资待遇福利怎么样,潍坊市公务员工资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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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工资

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3100元;正科级3300元;副处级3600元;正处级4000元;副厅级4400元;正厅级5000元;副部级5500元;正部级6000元。

办事员三周年按科员对待;科员五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十周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正县级十五周年按副厅对待;副厅级二十周年按正厅级对待;初次套改以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

2、工龄工资

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3、奖励工资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三年一调。

4、补助工资

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工资÷5,逢一进十。

取暖补助,一年发放一次,标准=基本工资÷3,逢一进十。

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顾不至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三年一调。

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标准=基本工资÷10,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地区差别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别工资。

除养老、医疗补助按现行政策执行外,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一切现行补助全部废止。

5、新参加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确定方法

高中、技校、中专以办事员确定;大专以科员确定;本科以副科级确定;硕士以正科级确定。

6、退休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退休生活费

退休前工资×80%。三年一调。

注: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供考生参考。

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

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

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将工资调查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

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

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

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退休金以及录用、培训、奖励、辞退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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