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福州市居住证照片要求
福州市办理居住证所需要房屋证明材料
注:若需要办理有效期7个月以上(最长为3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居(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须注明合同期限)。
办理流程
1.拍照
申办人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关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
2.提出申请
申办人带齐办理所需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3.填表审核
申办人领取并填写《福建省居住证办理/福州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工作人员对上交的材料及登记表进行审核。
4.领取凭证
审核资料齐全后,工作人员打印发放《福建省居住证领取凭证》,并将资料录入信息系统,上传制证。
5.领取证件
受理机构收到居住证后,会通知申办人,届时申办人凭《领取凭证》前往领取证件即可。
办理地点
鼓楼区洪山派出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38号
电话:0591-83713451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鼓楼区鼓西派出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27号
电话:0591-87553330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福州市各区县市派出所联系方式一览
温馨提示:
除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可办理居住证外,未开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的地区的流动人口均可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内办结(在受理机构收到邮寄证件之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通知申办人领取。)
办理费用
首次申办居住证,免收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