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乡村教师待遇将提高南通市规定评高称无须本科5年后
广大乡村教师的待遇将得到提高。近日出台的《江苏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明确了一系列支持乡村教师发展的举措,南通市正着手出台相关实施细则。
乡村教师,主要指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涉农街道和村庄学校的教师,包括幼儿园、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
《实施办法》明确,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和补助政策,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将绩效工资分配向地处偏远、条件艰苦的乡村教师倾斜。采取建、租等方式,满足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需求。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优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制定符合乡村教师特点的职称评聘办法,打通乡村教师专业发展通道。淡化校级以上公开教学、县级以上获奖、论文发表、课题研究等指标;对兼任多门学科的小学教师,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交叉认可,所有兼任学科同等互认、业绩同等考量;对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乡村教师,取消本科后5年方可申报的要求。同时,加大乡村教师培训力度,全面提升乡村教师整体水平。
据悉,今年开始,省级层面统筹开展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将安排到有空编空岗的乡村学校,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不得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