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2010年8月1日建军节全军将士上调工资。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海军、空军、武警部队工资将幅度上调,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军和武警部队军官工资将有较大幅度调整。列兵、上等兵、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也有较大幅度调整。
以陆军为例
1、尉官:排职到连职约4500元至4800元左右人民币,较现时3500元至3800元左右增加1000多元左右,调整后的工资将有4500元至4800元左右人民币。
2、校官:营职到师职约5200元至7800元左右人民币,较现时4200元至7800元左右增加1000多元左右,调整后的工资将有5200元至8800元左右人民币。
3、将官:军职到正兵团职8800元至22000元左右人民币,较现时7800元左右至21000元左右增加1000多元左右,调整后的工资将有8800元至22000元左右人民币。
陆军、海军、空军、二炮部队军官收入接近于武警,士兵津贴则增到480元,士官工资一律在原基础增加40%。
军人工资主要有军官工资、文职干部工资、士官工资3个标准系列。其中军官实行职务、军衔、基础、军龄四结构工资制。文职干部实行职务、级别、基础、军龄四结构工资制。而士官实行军衔等级、基础、军龄三结构工资制。士兵则是津贴制。
按照2010年8月1日新军衔工资标准,陆军排职少尉2024元左右,职务工资1026元左右,基础工资806元左右,其他补助不变。
校官的军衔工资是尉官的1.1至1.25倍,同等军官,海军是陆军的1.07倍,空军是陆军的1.15倍,二炮是陆军的1。2倍。士兵津贴由原来每月380元左右增至480元左右;士官工资一律加40%。文职军官每级增加800至2000元不等级别补贴。
军人新工资制度从2010年8月1日开始实施,而且新任军官及大学毕业入伍的军官要改为签约制,5年一次。新的制度规定服役满15年者可以退役、自主择业、转业等双项选择。2010年下半年各省军区、军分区、武装部全部移交地方,所有省军区、军分区、武装部的现役军人全部就地转业,省军区、军分区、武装部全部更换名称:均称兵役局。以后没有接兵这一说法,所有入伍全部是兵役局护送部队。
此外:随军家属问题也得到了进一步改善,随军去部队没有参加工资的军嫂一律上调工资700元左右。没有随军,只要结婚是军嫂者,若军嫂有下岗者一月补助1000元左右,(根据驻军地方经济不同补助)。
文职干部工资
文职干部工资是国家为了保障军队文职干部及其家庭基本生活而以货币形式给予文职干部的劳动报酬。文职干部工资制度由中央军委、总部发布实行。文职干部工资标准是文职干部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从1988年10月起,我军首次建立了文职干部工资制度。文职干部实行结构工资制,开始由职务工资和军龄工资两部分组成。1993年10月根据中央军委决定,实行与现役军官相对应的“四结构”工资制。1999年6月23日中央军委常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条例》第一章的第二条和第七章的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条规定:
A、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是被任命为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办事员级以上职务不授于军衔的现役军人是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文职干部按照工作性质分为专业技术文职干部和非专业技术文职干部
B、文职干部实行职务、级别、等级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并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享受津贴和补贴,其工资水平与现役军官的工资水平相同。具体办法由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另行规定。
C、文职干部按照规定离职、培训、休假、治病疗养以及免职待分配期间,工资照发。
D、文职干部的政治待遇和住房、医疗、探亲、休假等,按照现役军官的有关规定执行。
E、文职干部家属随军条件以及家属随军以后的安置、医疗和随调,文职干部家属符合随军条件而未随军的应当享受的优待,按照现役军官的有关规定执行。
F、文职干部因公致残的优待和牺牲、病故的抚恤以及遗属安置管理按照现役军官有关规定执行。
G、目前文职干部工资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4部分组成
文职干部职务工资
文职干部职务工资标准与相对应的军官职务工资标准相同,分专业技术文职干部和非专业技术文职干部两种职务工资标准。专业技术文职干部的职务工资,按照相关专业技术等级设置,从1-14级,共14个等级;每级中最高又划分为18个职务工资档次。非专业技术文职干部的职务工资,按行政职务等级设置,共9个等级,即:正局级、副局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级科员、
上次部队涨工资是06年7月1日,大概从1300多涨到2800左右,这次涨工资比较夸张,从2800多涨到5000左右,而且从08年7月开始补发,也就是说可以补9个月的涨幅
现在的军官待遇大概就是23、24刚毕业的军官可以拿3800,28岁左右的4200,32岁左右的4800,38岁左右的5000多,40岁左右的6000,均是税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