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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老旧小区改造最新消息,老旧小区改造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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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

关于印发淄博市棚户区老旧小区

和旧村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改造范围

(一)棚户区改造范围。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棚户区、城市危房、城中村、城边村、采煤塌陷区。城市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年限长、房屋质量差、安全隐患多、功能不完善、设施不健全的区域。城市危(旧)房的使用年限原则上以30年以上的房屋为主,城中村、城边村房屋以20年以上的为主。

(二)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城市规划区内2005年12月底前建成的且未列入棚改范围、基础设施和功能明显不足、物业管理不完善、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小区。

(三)旧村改造范围。城市规划区外的行政村(含建制镇驻地村)。

目标任务

力争用3年时间,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161个、5.55万户、853.85万平米;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1个、8.02万户、874.36万平米;旧村改造开工村庄292个、新建房屋10.99万户、1496.98万平米。

??2020年,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48个、1.66万户、251.94万平米;老旧小区改造项目34个、1.99万户、205.67万平米;旧村改造开工村庄97个、新建房屋3.8万户、555.07万平米。

??2021年,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53个、1.88万户、325.8万平米;老旧小区改造项目98个、2.91万户、298.23万平米;旧村改造开工村庄101个、新建房屋3.82万户、467.13万平米。

??2022年,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60个、2.01万户、276.11万平米;老旧小区改造项目69个、3.12万户、370.45万平米;旧村改造开工村庄94个、新建房屋3.37万户、474.78万平米。

政策支持

(一)资金支持政策

1.棚户区改造。纳入省级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及中央预算内配套基础设施资金;未纳入省级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进一步加强项目策划储备,力争进入下年度省级棚户区改造计划,确无法纳入的,由市财政视项目开展情况按照一定比例适当资金补助。

2.老旧小区改造。积极争取省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市名额,争取更多项目进入省级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对于纳入省级计划内的项目,市以上继续按照项目投资40%予以补助;对于未纳入省级计划内的项目,市财政视项目开展情况按照一定比例适当资金补助。

3.旧村改造。列入计划的旧村改造项目可参照棚户区改造政策,由市财政给予适当资金补助。各区县政府要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安排组织实施主体做好旧村改造项目建设的资金筹措工作。

(二)土地保障政策

棚户区、老旧小区、旧村改造用地纳入全市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原则上不突破区域范围,实现资金平衡,可适当配置项目周边用地,对其范围用地实施整体规划、统一出让、统一开发。鼓励各区县把老旧小区大片区统筹改造或跨片区组合改造与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统筹谋划,老旧小区“15分钟生活圈”内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整理腾出的土地,优先用于建设社区服务设施。

(三)税费减免政策

要全面落实国家、省对于棚户区、老旧小区和旧村改造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其减免缓严格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落实好棚户区、旧村改造项目涉及的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棚户区、旧村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实现的土地出让收入扣除按国家、省有关规定计提的相关基金后,实现的土地出让收益,以及所产生税收,统筹用于棚户区、旧村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期待这些棚户区、老旧小区、旧村庄的蜕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