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税务局了解到,自2月22日起,全市实施房地产交易税新政。其中,对于个人购买的第一套住房以及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所缴纳的契税、营业税均有不同程度的优惠。
按该政策规定,将个人购买住房契税优惠范围由家庭唯一住房,扩大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并不再区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转让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由差额征收营业税调整为免征营业税。即: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不区分普通、非普通住房,一律免征营业税。
此次政策调整适当加大了个人购买住房的税收优惠力度,凡2月22日及以后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房地产交易契税、符合规定税收优惠条件的,均可享受优惠税率。之前购房,尚未缴纳契税的市民,22日之后申报均可享受新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