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积金贷款政策
1、首套房
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执行首套房政策,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2、二套房
被认定为二套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1.1倍执行。
四种情形,不予公积金贷款
①职工家庭名下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
②职工家庭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③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除该套住房外有其他未结清商业住房贷款记录的。
④职工家庭有两条及以上未结清商业住房贷款记录的。
四、首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
1、严格首套房标准
职工家庭名下住房套数根据家庭房产查档和住房贷款记录确定。家庭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公积金贷款记录和商业住房贷款记录,以公积金中心审核和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记录为准。未结清的住房贷款记录条数计入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与住房查档记录一致的可合并计算。
2、三种情况,被认定为二套房
①职工家庭名下无房,有住房贷款记录并已结清的。
②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无住房贷款记录或有住房贷款记录并已结清的。
③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有一条未结清的商业住房贷款记录且为该套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