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
(一)被拆迁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按照《贵州省棚户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被拆迁住宅房屋补偿金额(本市历史旧城区范围内的被拆迁住宅房屋按房地产市场价格增加20%确定)低于贵州省棚户区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的,按贵州省棚户区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确定。
贵州省棚户区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实行动态更新机制,由市国土房管局定期公布。
(二)被拆除的房屋属于中低收入家庭的被拆迁人及其配偶唯一的一套产权住宅,且该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小于40平方米的,按40平方米予以补偿。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40平方米以内部分不结算差价,超出10平方米以内部分按建筑成本价结算差价,超出10平方米以外部分按市场价结算差价。
二、搬迁补助费标准、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仍执行《贵州省棚户区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搬迁补助费标准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
一、补偿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
二、房屋置换的补偿含三种。
1、规定一定比例的置换,如旧新按1:1.5的面积置换等;
2、将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你房屋折算成价格,这个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
3、其他的搬迁奖励。 如果我没记错是800多,去年桥家屯的补偿价格! 给房子的话是按有房本的按1平给1平米算(院子不算钱) 没房本算副房,按2平给1平算~! 是按房子建筑面积算的,墙的厚度也算平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