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调整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2017上海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去年,财政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通知,明确不动产登记收费的有关政策,对于不动产登记费的收取、免收、减半收取及只收工本费的各种情形分别做出规定。近日,上海市规土局公布,申城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5大类登记类别或办理事项收费标准下调。
12月6日至12月30日期间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或相关事项涉及收费标准下调的,登记申请人可以申请退还有关收费(退费时按照原收费标准全额退还,同时按新的收费标准收取登记费)。详见下文
收费标准下调的登记类别或办理事项
1、登记收费统一下调为550元/件,但分别持证的需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本
(1)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2)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2、登记收费标准减半(住宅类40元/件、非住宅类275元/件,但分别持证的需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本)
(1)房地产分割、合并的变更登记;
(2)更正登记、异议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