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最新消息:居住证暂行条例主要内容
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合肥之日起15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1.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
2.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3.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者连续或就读
4.未满16周岁但是到合肥来准备住上6个月,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者连续就读也可以办理居住证。
注:居住在单位或者学校集体宿舍的流动人口,可以由单位或者学校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居住处所证明(含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
4、就业、就读证明
4、本人近期相片(相片标准:正面免冠彩色头像,不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居民应佩戴眼镜,背景色为白色的1寸证件照)
办理流程
1.确认条件。
2.提出申领,向居住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材料。
3.核发证件,公安机关核发居住证。公安机关对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所需的材料。
办理地点
1.合肥市公安局
地址:合肥市寿春路290号
电话:(0551)62928050
2.瑶海分局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铜陵北路6号
电话:(0551)62693110
3.庐阳分局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淮河西路488号1幢
电话:(0551)62831900
4.蜀山分局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2号
电话:(0551)62693500
5.包河分局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118号
电话:(0551)63359110
6.高新分局
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996号
电话:(0551)62695009
合肥市市区派出所汇总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